问题 | 我国行政法法源的效力范围 |
释义 | 行政法的行政目的为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规范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规的效力包括这几个方面: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条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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