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临时牌照办理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市民购买新车后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时,如何前往相关服务点获取机动车临时号牌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办理材料包括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来历证明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办理流程为带上材料前往临时车牌办理点,交警提醒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时需要注意临时号牌的使用和限行规定。 法律分析 一、行驶条件 如果市民所购买的新车尚未登记,他们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就可以前往相关服务点,获取机动车临时号牌。 二、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符合以下条件还需要携带: 属于未销售需要临时上路、或者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还应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三、办理流程 带上上述材料前往临时车牌办理点即可现场办理。 交警提醒,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补发、换发号牌照期间,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车管所将核发不超过15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车管所核发不超过30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根据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123、124号令的规定,车辆临时号牌应分别粘贴在车内前后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上,如果只贴了一张,将因未按规定安装号牌被记6分。 1、临时号牌使用注意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补发、换发号牌照期间,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车管所将核发不超过15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车管所核发不超过30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根据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123、124号令的规定,车辆临时号牌应分别粘贴在车内前后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上,如果只贴了一张,将因未按规定安装号牌被记6分。 2、临时号牌同样限行 对于我市目前实施的区域尾号限行政策,尚未领取正式号牌或换领正式号牌期间,尾号限行依据临时号牌的尾号为准。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临时号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发放。具体来说,需要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或者临时号牌申领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或者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保险证明。此外,还需要提供机动车行驶证上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与临时号牌签注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一人证明。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与临时号牌签注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是同一人,还需要提供机动车行驶证上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与临时号牌签注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关系的证明。最后,还需要提交机动车行驶证。综上所述,申请临时号牌需要提供以上材料。 法律依据 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1997-10-21)\t第五条\t办理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所有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一)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书; (二)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 (三)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必要的有关文件。 公证法(2017-09-01)\t第九条\t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公证法(2017-09-01)\t第四十一条\t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 (二)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 (三)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 (四)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 (五)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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