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分割共同商标的使用权和收益?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共同商标的使用权和收益应当依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者离婚裁定进行分割。如果离婚协议中未对共同商标进行约定,则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另外,共同商标的使用权和收益分割需考虑商标注册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及商标的合法性等因素。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随婚前财产购置的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条,商标权可以转让、许可使用或者质押。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参照通行价、公开价或者合理价。合同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财产分割纠纷案件,应当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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