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补办要做哪些手续 |
释义 | 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遗失居民身份证立即写1份书面遗失报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单位(年级、专业)、现住址、身份证号以及遗失时间、地点、原因。以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名盖章后,携带工作证(离、退休证)、学生证和户口到保卫处户籍科签署意见。 二、持遗失报告和以上证件自行前往派出所户籍室报失,报失期间应积极寻找。 三、从报失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回的,应到派出所户籍室申请补办新证。 补办身份证需要的资料和手段如下: (一)居民身份证遗失报告,并有派出所挂失登记记录; (二)户口本; (三)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两张 四、补办身份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将原证交回保卫处户籍证件科; 五、补办身份证3个月后,应携带户口本到保卫处户籍证件科领取新证,届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一)户口本; (二)收费收据; (三)补办居民身份证回执。 六、补办身份证的证据材料 如果是在本地丢失或者被盗身份证,对于当事人而言,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遗失声明; 2、户口薄; 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 4、交纳工本费; 5、填写申(补、换)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申领新证的,原证作废。居民在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办证中心。 一般补领新证手续时间为3个月(快证7天),到时可携带户口薄、办证收款手续、在办证中心领取新证。如果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还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的相关证明(单位或社区盖章)补办正式身份证同时申请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当天可以办理并领取(工作时间内),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其作用等同于正式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允许公民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的更换、挂失、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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