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位第一次交公积金应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一、单位开户登记日期: 新设立的单位集体,应自设立算起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办理流程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1、国家机关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出具的机构编制的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的城镇企业出具的工商管理部门的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城镇私营的企业出具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外商投资的企业以及其经营性的分支机构、办事处出具的工商管理的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单位登记表》; 3、《开户申请表》;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授权委托书》; 7、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三、职工个人账户的设立: 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办理流程为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设个人账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 四、职工个人账户设立需要提交的资料: 1、新设立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联; 2、已缴存单位新录用职工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联; 3、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人数较多的另需提供《个人新开户、变更开户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 法律依据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