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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交易税费是什么
释义
    1、契税(由卖方交纳,家庭购买第一套或第二套90平米以下的住房按照成交价1%收取,家庭购买第一套90平米以上住房,按照成交价1.5%收取,家庭购买第二套90平米以上住房按照成交价2%交纳,家庭购买三套以上的住房,按照成交价3%交纳);
    2、增值税(住房满两年免征,购房时间未满2年的,按照成交价5.6%交纳);
    3、土地增值税(住房暂时免征);
    4、个人所得税(提供发票原件的,按照(成交价-相关成本)*20%;不提供原购房发票的原件的,按照成交价1%交纳;如果是通过继承、赠与取得的住房,个人所得税一律按照继承、赠与取得比例*(成交价-相关成本)*20%;出售购房时间满5年的家庭在四川省内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数);
    5、印花税(住房暂时免征)、房屋产权证按件征收5元/件。
    一、买方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特别是支付定金时必须搞清楚自己要买的房产的权利是否已被抵押、查封、冻结等(可花30元人民币,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查询需要交易的该房地产权利的信息);
    2、支付房款(或支付大部分房款时)必须是已经完成交易申请并已取得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收件单;
    3、必须留有一定数额的房款,在收房查验符合合同的约定时方支付;
    4、订立买卖合同时必须同时要求对方将转让房产的维修资金户名、水、电、煤、电话等户名在一定的条件下同时过户;
    5、如遇将买房首付款用于卖方归还银行借款的,必须把握自卖方归还贷款,银行因此解除抵押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受理交易收件单间的期限(该期限越短越好,因为如果卖方涉讼,那么该期间会立即遭法院的查封);
    6、必须全面了解受让的房地产是否存在出租;
    7、在支付定金和房款前必须搞清楚签约的主体是否是全部的房地产权利人;
    8、订立买卖合同时,必须约定卖方将所在的户口全部迁出,并可与卖方在签合同前一起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调查户籍情况,如遇历史遗留问题,则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二、卖方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在未收到大部分房款时,原则上不应当申请交易,如已经交易的买方未付房款前不得将交易收件单交给买方,七天内仍未付款的应当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补救措施;
    2、交房并交付全部钥匙时,应当收齐全部房款;
    3、如买方以与卖方订立的买卖合同作为抵押贷款,并且以该抵押贷款作为支付卖方房款,在申请交易前,贷款银行应向卖方出具保函,或由买卖双方和银行共同约定所贷款项由银行直接支付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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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