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独生子女父母入户深圳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区别于集体户); 4、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需要的资料: 1、被投靠人户口簿,用A4纸竖向复印,核验原件; 2、被投靠人身份证,用A4纸竖向复印,核验原件;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4、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用A4纸竖向复印,核验原件; 5、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材料,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