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临时工要交社保费吗 |
释义 | 法律规定临时工要交社保费,现在已经没有了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用工之分,除非全日制工(也就是小时工)不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以外,其它用工形单位依法都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保证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待遇。 1、首先,需要了解的是,社保目前是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在辞职中断之后,对现阶段生活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的就是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再次缴纳之后还是累计计算的。而个人身份可以缴纳的也就是医疗和养老保险这两项。 2、医疗保险有一个“连续缴费”的概念。 也就是要享受住院、大病报销需要达到一定的连续缴费上的时间(连续6个月以上)的要求。如果中断缴费连续达到3个月以上,则“连续”中段,不能享受医疗报销。而再次缴费时,则要等待到第七个月时才有大病、住院报销。因此,如果没有购买其他的商业健康险种,出于生活保障角度来说,医保不适合中断。 3、养老保险中断对于目前的生活来说影响不算太大。 只要续交之后则会累计计算,到退休年龄仍不满15年缴费年限的,可一次性补齐。 4、如果离职是因为单位倒闭、停运、或者单位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又该真么办 如果是这种情况,且符合失业金领取规定的,那么劳动者个人是可以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仅有医疗保险仍然是有效的,这期间医保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用担心医疗保险中断。 5、如果属于自己主动离职,并且工作空档期可能长达几个月之久呢。 那么个人还是建议将之前的单位缴纳先转为个人身份缴纳,连续缴纳社保。以防万一在失业期间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 6、如果自己在之前已经购买了相关的商业健康险种(例如门诊、医疗、大病) 并且失业期间仍然在保障期内,那么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决定要不要自己缴纳社保,医保和养老一样,也是可以累计计算(男满30年,女满25年),只是中断“连续缴纳”会产生影响。 一、员工主动辞职可以得到补偿吗 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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