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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作五年未缴纳保险,现在不想继续,是否可以获得补偿?
释义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某单位工作五年,单位没有交社保,现在离职四年了,还能追回吗?
    当员工离职5年后是不可以进行对单位要求补交社保的,如果员工离职期限未超一年,此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交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所以当员工在交纳五险一金的单位离职后,切记一年内才可以对单位要求补交社保,如超过一年期限则无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诉讼时效援引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三个多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不想做,怎么能拿到两倍的工资呢?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提出劳动仲裁时,需要收集能够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装、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工资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自己交城市医疗保险,现在单位交五险,有冲突吗,怎么处理?
    二者之间没有冲突,只不过劳动者只能享受一种而已,通常情况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中包含的医疗保险要高于一般的城镇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社保就是俗称的五险一金,如果是单位给职工买社保,一般就包含了医保了,所以交了社保就相当于交了医保。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请问,妻子没有交生育保险,丈夫可以报销吗?
    女方没有生育保险男方有能报销。丈夫的生育保险,妻子是可以享用的。生育保险男女都应该缴纳,其中女方自己缴纳的生育保险可以报销75%左右,男方则可以报销50%左右。按男方享受生育待遇的要求为,生育当月男职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连续缴纳满10个月。如果使用男方的生育保险,最重要的是提供其配偶无收入的证明。一般由男职工单位开具其配偶无收入证明,或者其配偶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衍生问题:衍生问题: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您好,请问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保险,现在需要单位赔偿
    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上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登记或者补缴,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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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