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骑车人导致乘客受伤,责任归属何人?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如果汽车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躲避骑车人导致乘客受伤,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并可向有过失的员工追偿。若机动车挂靠在公司名下,经交警认定为机动车一方责任,驾驶人和挂靠公司共同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需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民法典》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躲避骑车人致使乘客受伤的,如果该司机属于汽车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由该汽车运输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如果该机动车挂靠在某公司名下,为躲避骑车人致使乘客受伤的,经过交警进行责任认定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该机动车驾驶人和其挂靠的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骑车人与乘客发生碰撞,责任归属何方? 在骑车人与乘客发生碰撞的情况下,责任的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需要确定骑车人是否违反了交通规则或者存在过失行为。其次,需要评估乘客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安全措施来避免事故的发生。另外,还需要考虑道路状况、交通信号等因素对事故的影响。最终,责任的归属可能涉及到骑车人、乘客以及其他相关方的部分或全部责任。因此,具体的责任归属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可能需要法律程序的介入来确定最终的责任分配。 结语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相关条款,对于由骑车人致使乘客受伤的情况,如果该司机属于汽车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责任将由该汽车运输公司承担。而如果该机动车挂靠在某公司名下,责任将由机动车驾驶人和挂靠的公司共同承担。根据具体情况,责任的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交通规则遵守情况、安全措施采取情况以及道路状况等。最终的责任分配可能需要法律程序的介入来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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