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禁止结婚的情况有什么呢 |
释义 | 禁止结婚的情况如下: 1、男女双方或一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男女双方或一方非自愿结婚;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男女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一、办理结婚的条件 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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