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卖房子租房还没到期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房东卖房子,但是租客租房还没到期的具体操作如下: 1、如果房东不赶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房屋买卖不会影响原有的租赁合同,房子过户以后是可以继续租的; 2、如果房东需要租客搬出的话可以和房东商量退租事项,按照租赁合同,赔偿相应的资金。 一、房东的违约责任包括: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二、租房未到合同期,退房违约金的判定条件如下: 1、若双方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进行了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则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2、合同无明确约定,若因出租人原因,导致承租人退房的,承租人无需支付违约金,同时可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并未约定违约金,若因承租人自身原因要求退房的,无需支付违约金,但若造成出租人一定损失的,出租人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总之,房屋的买卖,不牵扯租赁。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会约定一个租赁期限,在未到期之前租客原因解除合同退房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对违约金有明确规定,则按照合同执行,通常是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如没有约定,则根据给房东造成的损失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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