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包办婚姻如何处理,法律怎样规定 |
释义 | 父母强迫子女婚姻侵害人身自由和婚姻自由,可向法院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第1052条,受胁迫的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提出时限为一年。被限制人身自由者可自恢复后一年内提出。根据第1054条,撤销的婚姻无效,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无协议由法院判决。重婚导致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权益。子女适用父母子女规定。 法律分析 父母包办婚姻,父母这种强迫子女婚姻严重侵害了子女的人身自由和婚姻自由,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处于不愿意的受胁迫的状态,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结语 父母包办婚姻,严重侵害子女的人身自由和婚姻自由,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根据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享有夫妻权利和义务。财产处理应根据无过错方照顾原则判决,子女适用父母子女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婚姻家庭权益第六十八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 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二条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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