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八种情况必须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
释义 | 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以下8种情况必须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一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 二是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的; 三是发生交通事故致伤三人以上的; 四是发生交通事故有恶劣影响的; 五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有酒后驾车嫌疑的; 六是发生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怀疑或指控另一方当事人饮酒的; 七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擅自离开现场并在24小时内返回或被抓获的;交警值勤发现车辆驾驶人有饮酒后驾车嫌疑或有醉酒后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嫌疑; 八是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后,车辆驾驶人对测试结果有异议,或测试结果超过醉酒临界值的。 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应由交警将车辆驾驶人带至医疗机构抽取血样,检验结果由办案交警书面告知被检验人。 一、交警如何办理醉驾案件 严格血样提取条件,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要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对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的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提取血样过程应当及时制作现场调查记录;有条件的,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有见证人的,应当及时收集证人证言。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做好办案衔接,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是涉及到醉酒驾驶类型的案件的话,应当严格的根据我国法律当中规定的内容来进行处理,比如说醉酒驾驶是起源刑事犯罪,所以是需要扣留车辆的,至于什么时候能够将车子取出来的话,应当是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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