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缴医保是单位缴还是个人缴 |
释义 |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如果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不足,可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次性补足后,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其费用的补缴一般有单位,可由单承担全部补缴费用,也可按单位与个人的缴费比例进行分担;如果是个人参保的,补缴费用应由个人全部承担。 职工退休以后要享受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5年。 2、医疗保险缴费,男性要缴满25年,女性要缴满20年。 3、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即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职工,可以提前5年办理退休。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 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综上所述,退休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可以补交;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则不需要补交也不需要再缴纳医保费用,可以直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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