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检察院起诉了但是案子却没到法院 案子到检察院,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批捕,涉嫌犯罪的也会到法院审判。检察院不批捕的案子,不是说就没事了,只是不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对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将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在案件侦查终结后,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定罪是在法院的,如果说案子还没有到法院的那么不会定罪。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处理民事、刑事。判刑就是法院的职责。检察院是法律的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起诉被告人到法院,法院审理后,构成犯罪的判刑。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职权是: 1、依法审判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 2、依法受理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及委托的执行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并依法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进行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