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要清楚你们单位的锅炉是压力锅炉还是常压锅炉,如果是常压锅炉的话,是不需要司炉证的。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中对锅炉的定义:“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 如果是压力锅炉的话,你可以上网查询或者拨打114查询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的联系电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法》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