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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应注意什么?
释义
    股权转让应当注意的问题如下:
    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
    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
    3、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
    一、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的后果
    因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生效而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方享有交付股权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转让方享有收取价款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
    首先,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者行使股东权利的,受让方的权利可以通过起诉公司或董事得到法律救济。
    二、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就受让方而言,其有义务将其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权返还给转让方。
    公司有义务协助转让方办理股权回转的相关手续,如修改章程、变更股东名册、前往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受让方依据无效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利亦应返还,否则,构成不当得利。
    但要返还给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受让方分红时符合分红条件与程序的,应将红利返还转让方;受让方分红时不符合分红条件与程序的,应将红利返还公司。
    就赔偿损失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对由于自己的过错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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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16:4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