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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唐山医保居民参保范围
释义
    本文介绍了唐山市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和代办机构以及集中征缴期。参保对象包括中小学生、大学生、非在校居民、男性女性60岁以上且无用人单位的居民、重症残疾人员、未用人单位持有《唐山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其他非从业人员。代办机构包括社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学校。集中征缴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每年11月15日前,各学校、社区、乡镇将筹集的医疗保险费缴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分析
    1. 参保对象:
    a. 中小学生(含中专、职校、技校)学生、大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
    b. 男性和女性均年满60周岁且没有用人单位的居民;
    c. 劳动年龄段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症残疾人员,以及未用人单位持有《唐山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
    d. 劳动年龄段内其他非从业人员;
    e. 城中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属子女;
    f. 五七工、家属工和曾在我省企业工作过的已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以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
    二、代办机构:
    1、社区。
    2、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
    3、学校。
    三、集中征缴期:
    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每年11月15日前,各学校、社区、乡镇将筹集的医疗保险费缴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拓展延伸
    唐山医保参保范围是什么?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等3部门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唐山市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包括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及其职工。同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户籍在我市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因此,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员均可在唐山市参加医疗保险。
    结语
    以上是关于唐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参保对象包括中小学生、大学生、非在校居民、男性女性60岁以上且无用人单位的居民、重度残疾人员、无用人单位持有《唐山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其他非从业人员、城中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属子女、五七工家属工和曾在我省企业工作过的已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代办机构包括社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和学校。集中征缴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每年11月15日前,各学校、社区、乡镇将筹集的医疗保险费缴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19-12-28)\t第五十五条\t国家建立健全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奖励制度,体现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
    对从事传染病防治、放射医学和精神卫生工作以及其他在特殊岗位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应当定期调整。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12-10)\t第二十六条\t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和抢救与转诊制度。
    社会保险法(2018-12-29)\t第二十四条\t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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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8: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