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证上只有你的名字或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后归你所有,无需过户;婚后共同财产或归另一方需要过户,否则另一方无法处理或变卖;离婚时共同财产先协商,协商不成则法院判决,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依法保护。 法律分析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您的名字并且在离婚后仍然判定为您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前财产,那么就不需要进行过户手续。但是,如果财产是婚后共同财产或者判定为另一方所有,则需要进行过户。如果不办理过户,另一方就无法进行任何处理或者变卖。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将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进行判决。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夫或妻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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