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属于成都,但是不属于主城区。 都江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城西,坐落在成都平原西部的岷江上,始建于秦昭王末年,是蜀郡太守李冰父子在前人鳖灵开凿的基础上组织修建的大型水利工程,由分水鱼嘴、飞沙堰、宝瓶口等部分组成,两千多年来一直发挥着防洪灌溉的作用,使成都平原成为水旱从人、沃野千里的天府之国,至今灌区已达30余县市、面积近千万亩,是全世界迄今为止,年代最久、唯一留存、仍在一直使用、以无坝引水为特征的宏大水利工程,凝聚着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勤劳、勇敢、智慧的结晶。 一、成都居民办理户口平迁的相关知识 首先,本市居民办理户口平迁必须满足的条件是:所迁入地区的住房,必须是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房。而且,该房户口登记要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 满足以上条件后,就可以办理户口平迁了。 (一)需要准备的资料 1、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入户地住房系农村地区的提供)(原件);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7、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二)办理地址 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三)办理时间 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四)收费标准 居民户口簿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6元/本)。 (五)注意事项 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按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