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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关税务部门设立分公司的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税务关于设立分公司有以下规定:我国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第15条规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没办理营业执照十年无办税,怎么回事?
    办了营业执照没办税务登记是不行的。办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必须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如果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会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未按规定缴纳税款,除会被追缴税款外,还要被加收滞纳金,并处应补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开业税务登记:企业、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设立分公司流程应该怎么走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三、个体工商户要办理税务登记吗
    个体工商户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分析如下:
    1、个体从事生产及经营在领取了营业执照或者临时营业执照后,应该尽快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证明,一般期限为30天;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一、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办理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跨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是以下:
    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
    4、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
    总之,个体工商户也是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但不需要单独办理,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工作人员将会根据实际的资料一起办理成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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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5: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