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集体合同的变更及终止是什么 集体合同的变更是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并需报送劳动行政部门。集体合同的终止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由于用人单位被兼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可以终止。 二、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程序 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如下: 1.一方提议,向对方说明需要变更或解除的理由; 2.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3.协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4.报登记机关备案。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建议或答复,应在集体合同规定或有关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