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股东可以拿回投资吗? |
释义 | 总的原则是,股东投资要在以下债务事项全部清偿完毕后,如有剩余方可进行分配。 依据《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企业资产用于清偿债务的顺序如下: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 2.担保债权念携; 3.破山高旦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逗扰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4、如有剩余资产,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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