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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拘留不执行是什么意思?
释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行政执行是什么意思呢?
    行政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决策,以达到预期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全部活动。
    哪些情况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五)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六)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一般什么情形下,行政拘留不执行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怀孕被暂缓行政拘留还是不执行拘留
    应当被执行行政拘留的人怀孕的,不再执行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拘留通知书是什么意思?
    拘留通知书是指司法机关对当事人实施拘留所出具的通知书。若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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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