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改装怎么处罚扣分 |
释义 | 车辆改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具体情况如下: 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2、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3、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4、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5、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6、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7、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 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未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严格审查,许可不合格机动车型投入生产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所列违法行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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