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役士兵工龄有关规章? |
释义 | 1、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国家分配或被招收到国家机关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军龄应与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2、退伍的义务兵的军龄计算,其入伍时间从县征兵办公室(或人武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 3、复员、退伍军人,回农村参加一般农业生产后,又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时,其军龄应与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之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时间不能计算工龄。 4、在职人员(包括学徒工和集体所有制职工)参军、转业、复员、退伍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后,其参军前的工龄、军龄和转业、复员、退伍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5、被判刑后开除军籍的复员退伍人员,刑满释放后参加工作的,其工龄从重新参加工作时算起。判刑后保留军籍的,可将服刑前后的军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义务兵退伍后,在其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与军龄应计算连续工龄。 7、临时工应征入伍,复员转业后又参加工作的,其工龄计算问题,按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劳人险退执行,可将其参军前最后一次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当临时工、合同工的时间、服兵役的军龄和复员、转业后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工龄满三十年可以退休吗 1、可以。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 2、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十四条: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出现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三十七条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 第五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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