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天津患者在北京就医如何报销?
释义
    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费用将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分析
    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本市规定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是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本市规定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是指本市转诊规定的人员,经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诊断,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经本市经办机构同意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拓展延伸
    天津患者在北京就医的医保报销政策如何适用?
    天津患者在北京就医的医保报销政策适用如下:根据相关规定,天津患者在北京就医时,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报销。首先,患者需要在就医前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确保在北京就医期间享受医保待遇。其次,就诊结束后,患者应向医院索取相关费用明细和医疗记录,并确保这些文件齐全准确。然后,患者需要将所需材料提交给所属的天津医保部门,进行报销申请。最后,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费用将按照医保政策进行报销,款项将直接划入患者的银行账户。需要注意的是,患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限制内提出报销申请,否则可能影响报销效果。
    结语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政策为天津患者提供了便利。患者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确保享受医保待遇。就诊结束后,提交费用明细和医疗记录给天津医保部门进行报销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费用将直接划入患者账户。请注意按时提出申请,以免影响报销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四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第二十条 医师个体行医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20: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