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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转继承发生必须满足几个的条件
释义
    转继承发生必须满足的条件:
    1、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2、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一、代位继承应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代位继承应满足的条件有如下: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二、继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的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三、适用转继承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转继承应具备的条件有:
    1、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的直系血亲,或者是是被转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2、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3、继承人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4、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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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8:5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