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劳动者签署两份劳动合同? |
释义 | 劳动者与多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不仅劳动者要承担法律责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仲裁委员会有权确认劳动者与后一家公司的劳动合同无效,并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与原企业的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法》第十七条二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者既已与一家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承担为企业工作的义务。只有在法定的条件具备时,劳动者才可以不再承担此项义务。《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一条又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综上所述,不仅劳动者,而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家公司,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劳动者原单位要求劳动者和另一家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理应得到仲裁委员会的依法支持。 还应当指出,仲裁委员会亦有权依法确认劳动者与后一家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并裁决劳动者继续履行与原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 阅读完上文的内容后,现在大家已经知道劳动者是不能同时与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吧。如果签了,那么不仅劳动者要承担法律责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但。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签署限制及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签署受到一定的限制和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一般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以及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可能需要签署多份劳动合同,比如兼职工作或参与临时项目。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确保合同之间没有冲突,并且符合法律的规定。另外,用人单位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劳动者在签署多份劳动合同前,应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 结语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劳动者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劳动者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违约解除合同,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同时,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仲裁委员会有权依法确认劳动者与后一家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并裁决劳动者继续履行与原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在签署多份劳动合同前,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保护自身权益,并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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