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安置房申请条件包括哪些 |
释义 | 成都市安置房分为限价商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四类,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和所需条件都有详细说明。其中,限价商品房和廉租住房主要面向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房主要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则面向用工单位的员工。 法律分析 成都的安置保障性住房可以分为以下几类:限价商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二、成都市安置房申请条件 1、限价商品房 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1)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2)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3)具有成都市户籍,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4)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5)非成都市户籍,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且连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6)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且无他处住房的低收入被动迁家庭,且符合(一)、(三)条件之一的,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2、廉租住房 申请廉租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3.4万元以下的家庭; (2)申请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或年满35周岁,且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单身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可以申领租赁补贴。 3、经济适用房 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在征地拆迁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1)、(2)、(3)款条件者,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并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4、公共租赁住房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范围内用工单位组织员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个人年收入在公共租赁住房规定标准内; (3)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和未承租公房。 拓展延伸 根据《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成都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申请人应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居住证》满2年且满6个月; 2. 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符合成都市经济发展水平且在成都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 3. 申请人家庭拥有住房套数应符合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日前5年内未拥有私有住房。 如果申请人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向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以便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审核。 结语 成都的安置保障性住房包括限价商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能申购不同类型的住房。其中,限价商品房需要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或符合特定条件,包括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年满25周岁且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或年满25周岁且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等。廉租住房需要家庭年收入在3.4万元以下或符合特定条件,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3.4万元以下的家庭、年满35周岁且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单身居民或年收入低于1.8万元的单身居民等。经济适用房需要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家庭人口两人以上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且无其他用途房屋等条件。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年收入在公共租赁住房规定标准内、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和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t第二十九条\t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t第五十九条\t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11-29)\t第二十三条\t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二)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三)工程施工合同; (四)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