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产检不能使用医保卡。 一、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是因病治疗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孕妇产检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社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余额也只能是支付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 二、孕妇产检费用应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目前生育保险的医疗补助在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时实行定额支付。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包括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贴。另外计划生育手术费也可用生育保险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条例规定为其从业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增加个人帐户资金。 第二十五条 迁离本省或者在本省内流动的,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转移使用;无法转移的,应当退还本人。划入统筹基金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归原统筹单位全体参保人员所有,不予转移,也不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