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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贷款次数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公积金贷款 需要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公积金 可以向首套房和第二套发放贷款,三套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可以使用两次, 公积金提取 一直使用,没有次数限制 。 公积金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驻证明或本市户口; 3)在申请贷款前至少半年正常连续缴存本市 住房公积金 ; 4)至少首付房款三成以上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 债务 。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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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