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务撒职处分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政务处分是国家监察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给予的纪律处分和惩戒。政务处分的主体为各级监察机关,对象包括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等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降级撤职的政务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对于已退休的公职人员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引用《政务处分法》和《监察法》相关条款作为立案依据。 法律分析 一、政务撒职处分是什么意思 政务撤职处分是国家监察机关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所给予的纪律处分和惩戒。从主体来看,作出行政处分的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的主体为各级监察机关。政务处分的对象也比原来的行政处分范围扩大了。行政处分只限于对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处分。但是政务处分是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那就既包括了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包括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只要违法违纪应当受到惩戒和制裁的话,都应该适用政务处分。 二、降级撤职的政务处分期间为几个月 警告为六个月,记过为十二个月,记大过为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为二十四个月,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公职人员二人以上共同违法,根据各自在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别给予政务处分。有关机关,单位,组织集体作出的决定违法或者实施违法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公职人员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三、注意事项: 《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对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在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如何处置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需要注意,关于立案依据。 监察机关发现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在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在立案决定书中立案依据部分除引述《监察法》有关条款外,还可以一并引述《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需要指出的是,对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监察机关立案决定书中立案依据部分不宜只引述《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还应当引述《监察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结语 政务撤职处分是国家监察机关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给予的纪律处分和惩戒。政务处分的对象包括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期间根据不同情况为6个月至24个月。对于已退休的公职人员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有违法行为,可以参考《政务处分法》第27条第1款和《监察法》第39条第1款进行处理。请注意在立案决定书中明确引述相关法律条款作为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章 政务处分的程序 第四十二条 监察机关对涉嫌违法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应当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监察机关进行调查时,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 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以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给予政务处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章 政务处分的程序 第五十一条 下级监察机关根据上级监察机关的指定管辖决定进行调查的案件,调查终结后,对不属于本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对象,应当交有管理权限的监察机关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 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