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审请遗体捐献?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捐赠器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捐赠器官的,要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捐赠器官要向当地红十字会或红十字会委托的单位进行登记,捐赠人死亡后,可以由捐赠人的近亲属,其他自然人,或者捐赠人的单位进行捐赠执行。 法律依据: 《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 第八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遗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愿意捐献遗体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捐献人捐献遗体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登记表并签字盖章。登记表应当载明捐献人的基本情况、捐献执行人的有关情况及同意执行的意见、遗体接受单位等事项。 各级地方红十字会及其委托的登记单位是遗体捐献的登记机构。登记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时间等。 第十条 捐献人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可以到登记机构登记,也可以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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