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偿使用是否属于租赁关系 |
释义 | 无偿使用不属于租赁关系。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一、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有哪些区别 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区别: 1、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仓储合同为承诺合同; 2、保管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也有无偿合同;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 3、保管合同支付保管凭证;仓储合同是支付仓单; 4、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但免费保管有轻过失免责规定;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轻过失不免责。 三、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是怎样的 如果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必须是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无偿性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过错程度只有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并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就是说,如果受托人只是轻微过失,因为受托处理事务又是无偿性的,受托人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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