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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撤股有怎样的规定
释义
    股东撤股的规定如下: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且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一、股东之间的股权可以相互转让吗
    股东之间的股权可以相互转让。股权的产生是由公司发展起来的,所以当公司成立时,自然人可以购买公司的股权,然后买方是公司股权的持有人,股权可以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二、个人股权怎么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股权交易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缴纳相应税费,最后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三、股权转让最新法律规定
    股权转让最新法律规定如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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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1: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