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房产证老婆不能到场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房产证老婆不能到场应可以由女方出具授权委托书,然后由男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即可。 办房产证需要的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3、拿测绘图表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明确需要领取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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