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省2022年禁渔细则 |
释义 | 四川省2022年禁渔细则如下: 一:全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 根据2022年5月末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表示全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 二:禁用渔具有11类 禁用11类渔具,具体包括刺网、张网、敷网、围网、拖网、地拉网、陷阱、耙刺、笼壶、掩罩、钓具11类。 三:禁用捕捞有7种 禁用7种捕捞,具体是电鱼、毒鱼、炸鱼、光诱捕鱼、“涸泽而渔”、活饵钓鱼、可视钓鱼。就是使用电力击杀或击晕渔获物进行捕捞、使用有毒物质毒杀或毒晕渔获物进行捕捞、使用爆炸品爆破产生的冲击波击杀或击晕渔获物进行捕捞、利用鱼类的趋光习性,用灯光诱集后进行捕捞、在钓具上增加可视设备,提高钓获效率等都是禁止的。 四: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需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 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使用禁止使用的渔具和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需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进行专题论证,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 法律依据: 《农业农村部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 为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通告,对黄河禁渔期制度做出调整。根据通告,黄河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从2022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实行全年禁渔,黄河宁夏段至入海口禁渔期延长一个月,即由4月1日至6月30日延长为4月1日至7月31日,禁渔期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同时鼓励地方实施更严格的禁渔期制度。 黄河禁渔期制度是依据《渔业法》设立的一项重要渔业资源养护制度。2018年,原农业部发布《关于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实施为期3个月的流域性禁渔期制度,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黄河水生生物资源恢复。2021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赴沿黄九省(区)开展专题调研,在广泛听取渔民群众、管理部门、资源专家和社会公众等各方意见,总结全国和黄河流域有关地方现行禁渔期制度实施情况基础上,统筹考虑资源保护、渔业发展、渔民生活和执法能力等因素,本着“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决定对黄河不同河段实行不同的禁渔期制度,以进一步加强黄河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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