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禁渔期新规定2023 |
释义 | 2023年禁渔期从4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为了保护海洋生物,政府规定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期间不得捕捞海洋生物。 禁钓区、禁钓期之外,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一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农业农村部和农业农村厅规定的禁止使用的垂钓工具和方法。 禁渔期非法捕捞一般罚款五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1.遵守禁渔期:在禁渔期期间,不得捕捞海洋生物,以保护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2.加强海洋生物保护:政府应加强海洋生物保护,提高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以保护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3.加强科技支持:政府应加强科技支持,推动海洋生物保护技术的发展,以更好地保护海洋生物。个人心得小贴士:1.我们应该尊重自然,保护海洋生物,遵守禁渔期,不得捕捞海洋生物。2.我们应该加强海洋生物保护,提高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以保护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3.我们应该加强科技支持,推动海洋生物保护技术的发展,以更好地保护海洋生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六十三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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