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黑龙江电动车新规定 |
释义 | 电动车的数量越来越多,而且对电动车的管理也越来越规范,很多地方都出台了电动车的管理办法,对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上路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所以,对于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上路,车主们必须要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前面已经给你们介绍了陕西省四月一日的电动车注册管理办法,现在我们来看一下黑龙江省从五月一日开始的新办法,“7+2”的管理办法,涵盖了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等。 2023年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如下: 1、电动车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依法规范,保障安全、方便群众,源头管理、协同共治的原则;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电动车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研究解决电动车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并将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本辖区单位落实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推动城乡社区参与电动车综合治理; 4、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动车管理工作。物业服务人应当积极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业主委员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的具体流程;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城市非机动车道建设,依法督促、协调、指导电动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的建设。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处置电动车废旧蓄电池的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6、电动车有关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行业管理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督促会员单位依法从事电动车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促进电动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动车管理工作。 上路的电动车须知: 1、不得非法载人,更不能超载。 2、不得占用人行道,要走机动车道。 3、不得骑电动车走斑马线。 4、不哪塌槐得擅闯红灯。 5、不得擅自改动电动车的配置。 6、不得不戴头盔骑车上路。 7、不得乱停乱放,电动车拥堵消防通道。 8、不得推电动车入电梯,并且随意乱充电。 1、有关无牌照电动车上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车衫散上路需要悬挂正式的号牌。在结合我们现实生活中使用的车辆就可判断出,骑行未上牌照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将面临处罚。 2、有关无证驾驶电动车上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摩托车上路需要持有驾驶证,如发现准驾车型不符或无证驾驶的,会给出对应的处罚。 3、非标电动车上路:2023年,非标电动车上路受到限制,多地对非标电动车上路也做出了明确的回应,例如浙江全省2023年1月1日起,非标电动车禁止上路,被交警查到李友后屡教不改的会被扣除车辆。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行为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驱动装置的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 低速电动车是指符合国家限定低速标准,由电机驱动,且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可充电能量储存系统的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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