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事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
释义 | 办事处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办事处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不具有公司性质,因此,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设立办事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公司对办事处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综上所述,办事处是不能经营的,所以办理的不是营业执照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办事处的注册登记备案手续的时候,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就会要求出示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成立该公司办事处的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书,如果不能拿出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办事处的申请就不会被接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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