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原告本人必须到庭;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原告可由代理律师出庭;若原告无法到场,代理人可代替;若原告和代理人都不到场,则视为自动撤诉。 法律分析 不是必须。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原告本人必须到庭,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原告可不出庭,由代理律师出庭即可。如果原告本人无法到场的,只要其代理人到场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原告和原告的代理人都无故不到场的话,就视为自动撤诉了。 拓展延伸 原告是否必须亲自出庭参加开庭审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告在开庭审理中通常需要亲自出庭参加。原告的亲自出庭有助于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公平审理。原告作为诉讼主体,出庭可以直接陈述事实、提供证据,并与被告进行辩论,有助于法庭准确了解案件的实质和争议点。同时,原告的出庭还有助于法官对原告的诉求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以便做出公正的裁决。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身体或其他合理原因无法出庭,原告可以通过代理人出庭或申请远程参与审理。最终,法庭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原告不亲自出庭参加开庭审理。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告在开庭审理中通常需要亲自出庭参加。原告的亲自出庭有助于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公平审理。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身体或其他合理原因无法出庭,原告可以通过代理人出庭或申请远程参与审理。最终,法庭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原告不亲自出庭参加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