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二手房合同并交了定金想反悔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签二手房合同并交了定金,想反悔的,当事人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解除二手房合同,并且定金不可以要回。因为交付定金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定金可以不退还。 一、1万块定金买房可以全款吗 定金一般是不退的。在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二、定金交了不想买了可以怎么办 买房交了定金后又不想买了可以进行以下内容: 1、断定付定金的形式。开始需断定本人付定金的形式,付定金分为口定协议和书面协议两种。假设交定金之时,购房者只是与开发商行口头协议,而无书面证据,那么口头上的承诺并不具备法律效应,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 2、认真阅读条款。在断定购房者与开发商存在书面协议以后,应认真阅读购房条款。看看其中是否存在相关定金赔付的规定,假设存在赔付定金这一条款,则可行下一步,不然要回定金将少了依据; 3、观察开发商有无违大概行为。按照定金赔付规定,假设是定金支出方出现违约行为,则支出方将无法要回定金。假设是定金收取方出现违规行为,则需双倍返还定金。是以在要回定金之时,应尽可能避免说出自己后悔买房而想要回定金的义务。 由于出卖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原因导致买受人反悔不想购买的,可以要求返还购房定金,并可以向出卖人主张双倍退还定金。 三、订金条款如何才能作废 定金条款作废的情形有: 1、当事人协商约定解除合同的; 2、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得合同解除; 3、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定金条款的条件或期限,自条件成就时或者期限届至时。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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