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所具有的侦查的期限其实是比较久的,虽然自逮捕之日侦查的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公安机关没有刑事拘留之前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受限制。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