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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廊坊公租房申请条件详情
释义
    本文介绍了城区内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租赁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改写版本。申请人必须是城区城镇常住户口的非农业居民,并且已结婚或离婚满一周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0.8倍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租赁公租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过去曾经享受过福利分房、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租住过廉租住房或参加过集资建房的情况,不符合本次申请租赁公租房的条件。
    法律分析
    以下是城区内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租赁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改写版本,保持原意不变:
    1. 申请人必须是城区城镇常住户口的非农业居民,并且已结婚或离婚满一周年。如果申请人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如果申请人已离婚,需要提供离婚证,并且需要满一周年。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上年度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0.8倍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租赁公租房。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过去曾经享受过福利分房、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租住过廉租住房或参加过集资建房的情况,不符合本次申请租赁公租房的条件。
    4. 如果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没有自有产权住房,也没有转让过私有住房,并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小于50平米,那么也可以申请租赁公租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需要提供无房证明或家庭住房证明。有住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不属于无房户)。
    新就业职工租赁公租房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城区城镇非农业户口3年以上;
    2、个人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0.8倍以下;
    3、已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
    4、本人及其父母在县内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5、新就业职工结婚的,按家庭申请相应的住房保障。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2年以上(含2年);
    3、在当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4、个人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0.8倍以下。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政府的相关政策,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公租房来解决住房问题。公租房是指政府通过租金优惠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的一种公共租赁住房。
    要想申请公租房,新就业职工需要向当地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证明等。审核通过后,职工可以与政府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公租房是一种解决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租金优惠等方式,帮助职工更好地解决住房问题。对于新就业职工来说,申请公租房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以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让他们更专注于工作。
    结语
    城区内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租赁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改写版本,保持原意不变:
    1. 申请人必须是城区城镇常住户口的非农业居民,并且已结婚或离婚满一周年。如果申请人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如果申请人已离婚,需要提供离婚证,并且需要满一周年。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上年度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0.8倍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租赁公租房。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过去曾经享受过福利分房、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租住过廉租住房或参加过集资建房的情况,不符合本次申请租赁公租房的条件。
    4. 如果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没有自有产权住房,也没有转让过私有住房,并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小于50平米,那么也可以申请租赁公租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需要提供无房证明或家庭住房证明。有住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不属于无房户。
    新就业职工租赁公租房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城区城镇非农业户口3年以上;
    2、个人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0.8倍以下;
    3、已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
    4、本人及其父母在县内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5、新就业职工结婚的,按家庭申请相应的住房保障。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2年以上(含2年);
    3、在当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4、个人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0.8倍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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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7: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