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 |
释义 |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离婚手续在外地能办理吗 协议离婚不可以,协议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外地,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因此,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一方在外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办离婚登记必须是当事人双方已经同意离婚,才能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只是《民法典》规定的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一种情形。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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