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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市长与市委书记实权谁大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实权都是人民给的。市长,是近代一个城市最高职位官员的职称。在许多政府系统里,市长是由市民选出为一个城市最高行政长官、或为一个仪式的的职务。
    市长这个名称在全世界各个地方依据当地的法律有不同职责和权力,也因各个地方而有不同意义。市长是一个城市行政机关的首脑,职责是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不过地位在中共中央派驻的市委书记之下。
    市委书记是中共某某市委书记,市长是某某市政府两个部门的市委书记是党内的职务的,而市长是行政职务他是市政府的一把手,在我国是党指挥一切。
    故市委书记要比市长在党内的职务高,又不能党政分家,所以市长一般由市委第一副书记兼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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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4: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