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副省级市的副市长是厅局级正职;地级市的副市长是厅局级副职;县级市的副市长是县处级副职;直辖市的副市长是省部级副职。 市的行政级别可分为三种不同情况: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地级市,县级市。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除国家级以外,其他四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 副省级市,是中国行政架构为副省级建制的省辖市,正式施行于1994年2月25日,其前身为计划单列市,其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行政级别为省部级副职。 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是中国的第二级地方行政区,属地级行政区,因其行政建制级别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 县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在中国,行政级别等同于市辖区、县等县级行政区。 职务与级别: (一)国家主席:一级; (二)国务院总理:一级; (三)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四至二级; (四)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八至四级; (五)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十至六级; 法律依据;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