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7284元。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364元和16821元。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3364元。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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